型号 : | 食品级 | 类别 : | 食品增白剂 |
有效物质含量 : | 99% | 主要用途 : | 增白剂 |
品牌 : | 通盈 | 执行标准 : | 国标 |
CAS : | 7631-90-5 |
无水亚硫酸钠,无色、单斜晶体或粉末。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可污染水源。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硫化物烟气。工业上主要用于制 纤维素酯、硫代硫酸钠、有机化学药品、漂白织物等, 还用作还原剂、防腐剂、去氯剂等。
物理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单斜晶体或粉末。CAS:7757-83-7[1]熔点(℃):150(失水分解)相对密度(水=1):2.63分子式:Na2SO3(·7H2O)分子量:126.04(252.04)溶解性:易溶于水(67.8 g/100 ml(七水,18 °C),不溶于乙醇等。
作用与用途
1. 用于碲和铌的微量分析测定和显影液的配制,还用作还原剂;
2. 用于人造纤维稳定剂、织物漂白剂、照相显影剂、染漂脱氧剂、香料和染料还原剂、造纸木质素脱除剂等;
3. 用作普通分析试剂和光敏电阻材料;
4. 还原性漂白剂,对食品有漂白作用和对植物性食品内的氧化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我国规定 使用量为
葫芦干: 5g/kg
果干(除葡萄干): 2g/kg
露酒(不包括制作露酒用含酒精成分,容量1%以上的水果榨汁及浓缩汁杂酒): 0.35g/kg
明胶: 0.5g/kg
糖浆、糖稀、蜜饯樱桃: 0.3g/kg
天然果汁(供稀释5倍以上饮用的产品): 0.15g/kg
糖豆、煮豆: 0.1g/kg
虾仁: 0.1g/kg
其他食品: 0.03g/kg
对芝麻、乳、豆类、蔬菜、以及生食用鲜鱼贝类不准使用
5. 印染工业作为脱氧剂和漂白剂,用于各种棉织物的煮炼,可防止棉布纤维局部氧化而影响纤维强度,并提高煮炼物的白度。感光工业用作显影剂。有机工业用作 、2,5-二氯吡唑酮、蒽醌-1-磺酸、1-氨基蒽醌、氨基水杨酸钠等生产的还原剂,可防止反应过程中半成品的氧化。造纸工业用作木质素脱除剂。纺织工业用作人造纤维的稳定剂。电子工业用于制造光敏电阻。水处理工业用于电镀废水、饮用水的处理;
6.食品工业用作漂白剂、防腐剂、疏松剂、抗氧化剂。也用于医药合成,生产脱水蔬菜时用作还原剂
7. 用于制 纤维素酯、硫代硫酸钠、有机化学药品、漂白织物等, 还用作还原剂、防腐剂、去氯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