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8月31日,政务院第100次政务会议作出《关于扩大培植橡胶树的决定》,对华南地区种植橡胶作出部署。决定指出,“为保证国防及工业建设的需要,必须争取橡胶自给”,要求自1952年至1957年,以最快的速度在广东、广西、云南、福建、四川等5个省区种植巴西橡胶及印度橡胶770万亩(海南岛任务另定),争取10年后,每年产胶量达10万吨的目标。1951年11月,作为华南橡胶垦殖基地指挥决策机构的华南垦殖局在广州成立(次年迁至湛江市),下辖高雷、广西、海南三大垦区。
海南岛地处热带,适宜种植天然橡胶。根据中共中央作出在华南地区建立天然橡胶生产基地的重大决策,1950年9月,海南军政委员会发出通知,号召全岛为种植600万株橡胶苗而努力,同时颁布橡胶树育苗贷款办法,用信用贷款扶助私营橡胶园经营,鼓励发展橡胶种植业。10月2日,海南军政委员会把发展天然橡胶生产列为“海南建设事业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和海南农业的“首要任务”,确定对橡胶事业实行“大力恢复,大量发展,以国营为领导,扶助民营为主,有计划地稳步前进”的方针。
为加强橡胶事业的管理,海南军政委员会在农林处内设橡胶科。1951年1月,橡胶科升格为橡胶垦殖处,1952年改名为海南行署橡胶垦殖处。其任务是摸清已有橡胶园情况,组织恢复生产,依法没收官僚资本家的橡胶园归国家所有,给农民发放橡胶育苗贷款以及筹建地方国营橡胶垦殖场等。1951年初,国家开始拨出专款发展橡胶生产,建立坡塘、南太、南桥、木排、美文等5个国营橡胶垦殖场。4月,发放贷款5万元,支持226户胶农恢复生产。经过一系列的工作,海南的公私胶园绝大部分恢复生产并改进割胶技术,增加了产量,提高了制胶质量,新增种植胶树的工作也顺利进行。
1952年1月1日,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成立,海南区党委书记、行署主任冯白驹兼任局长,局机关驻海口市,领导全岛橡胶垦殖开发工作。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成立后,海南开始了大规模的开荒垦殖,橡胶树种植面积迅速扩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华南分局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均给予大力支持。到1953年上半年,在大开荒90多万亩的同时,海南垦区共种植橡胶树36.95万亩,营造防风林2万多亩。
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到2020年,海南天然橡胶种植面积达到777.83万亩,产量33.78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0.5%。经过近70年的发展,海南天然橡胶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变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防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