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内地发展橡胶工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刚进行不久,十年动乱开始了。中国橡胶工业公司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了两年,一九六八年撤销。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等地的分公司,成为地方的橡胶工业公司或局。
一九六六年到一九六八年,橡胶公司将沈阳第三橡胶厂、沈阳橡胶机械厂和广州第十一橡胶厂的一部分力量,搬迁到广西桂林,建设了轮胎、制品、乳胶、机械等5个工厂,形成了桂林橡胶工业基地。由桦林橡胶厂支援,在河南焦作建设了年产30万条轮胎的河南橡胶厂。由沈阳市轮胎厂(原国营第七橡胶厂)支援,在云南建设了云南轮胎厂。
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二年,按照原来的规划,继续在内地建设了一批工厂。计有:为洛阳拖拉机厂配套的年产10万条轮胎的洛阳橡胶厂;为第二汽车制造厂配套的年产100万条轮胎的东风轮胎厂,年产5,000吨橡胶杂品的宜昌中南橡胶厂,1个钢丝厂和1个炭黑厂;还有年加工能力5,000吨的益阳橡胶机械厂。这样,在豫西、鄂西、湘西地区,都有了橡胶厂点。这些新厂分别由桦林橡胶厂、青岛第二橡胶厂、上海正泰橡胶厂、北京橡胶工业研究院、沈阳第四橡胶厂、青岛第六橡胶厂、抚顺化工厂、湘潭钢丝厂和沈阳橡胶机械厂等支援,完成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