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起诉香港达维有限公司一案,法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香港达维向云南海胶支付违约金 398.96 万元;
驳回云南海胶其他诉讼请求。
但香港达维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其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
判决该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海南橡胶于近日收到上述《上诉状》。
据了解,云南海胶与香港达维曾是紧密合作伙伴。
2011 年 3 月 26 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工厂出租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在《工厂出租协议书》中约定,香港达维将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达维在西双版纳的一处天然橡胶加工厂,出租给云南海胶。
随后,去年,双方因《补充协议》中的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发生矛盾和纠纷。
云南海胶以 " 迟延转让 " 违反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