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长兴县局集中组织力量,重点对四大领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整治。对农膜和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加强排查,要求企业严格按要求组织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并出动执法人员266人次,检查流通领域各类塑料经营户12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3起。
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领域的管理。在全县各市场推广使用合格(厚度大于0.025MM)塑料袋,在农贸市场的进口处安装可降解塑料袋发放机,目前21台机器已全部投入使用,来买菜的群众可通过扫码免费领取一个可降解塑料袋。同市场举办方签订限塑责任书,明确市场主办方责任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共签订限塑工作责任书21份,将限塑工作纳入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考核体系。
三是加强对餐饮领域的监管。通过“长兴阳光餐饮”App、餐饮工作平台微信群、发放宣传桌贴及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的宣传;开展餐饮行业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已抽查和巡查餐饮单位共642家,其中网络订餐单位394家,发现并处置问题餐饮单位57家。
四是加强对药械领域的监管。针对一次性使用塑料棉签的销售开展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全县203家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目前药店中已无一次性使用塑料棉签销售。同时选取20家药店为试点,率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可降解环保袋,通过现场执法、现场宣传、现场教育的方式教育引导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限塑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