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监管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突出“重”。局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生态建设主题,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量、广告、注册、标准、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联动,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塑料制品监管工作。
二是安排部署突出“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相关塑料污染治理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紧扣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治理措施等进行详细、精准的安排部署,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三是宣传发动突出“广”。利用学校、商场、超市、餐饮等群众聚集场所,通过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共发放倡议书2000份、宣传画册500份,张贴海报200张,发布禁塑信息30余条。
四是摸排底数突出“准”。 依法开展对商场、超市、餐馆等重点流通领域关于塑料制品禁限规定的告知承诺工作,督促相关经营场所落实塑料制品禁限主体责任。对全县范围内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塑料吸管、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质量状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同步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共排查奶茶店、商超、餐饮等各类市场主体496户次。
五是监督检查突出“严”。持续加大对不合格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主要从企业资质、执行标准、产品检验报告等方面入手,严厉查处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吸管、塑料棉签等塑料制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及无生产许可证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40台次,下架不合格塑料制品15700个次,责令整改87户,立案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