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防治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环境挑战,亟须共同采取行动。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政策措施,是国际上较早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国家之一。塑料污染防治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生态环境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对农用薄膜、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法律约束力和震慑力。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连续两年联合有关部委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推动各地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将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地膜回收率等作为试点指标,指导重庆、深圳、三亚、绍兴等在城市层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同时,生态环境部还积极参与并促成在巴塞尔公约现有机制下加强塑料废物越境转移管控,推动缔约方大会通过巴塞尔公约塑料废物修正案,提高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落实好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要求,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落地见效,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塑料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