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6、2017年年报信披不真实,海南橡胶(601118.SH)6月9日晚间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显示,海南橡胶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橡)2016-2017年发生的多笔货权转移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海南橡胶2016年虚增收入2.72亿元,占当期营收的3.07%,虚减利润308.44万元,占当期利润(按绝对值计算)的3.50%;2017年虚增收入4.50亿元,占当期营收的4.16%,虚减利润704.64万元,占当期利润(按绝对值计算)的2.72%。
而作为相关责任人,海南橡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大卫、时任董事长王任飞、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时任财务总监许华山、王劲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此次纪律处分亦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颇有意思的是,对于这一违规事件,公司却不尽认同曾进行申辩。
此前公司在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书后披露整改报告,认定前述情况是上海龙橡时任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个人违法违纪行为,并将相关人的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海南省纪委监委处理。
不过上交所认为,海南橡胶提出的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事项未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落实整改等申辩理由不能成立。
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海南橡胶证券部,公司人士称该事项对公司无实质影响,“今年1月份海南证监局对我们进行了监管措施,之后交易所进行了跟进。”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亦告诉财联社记者,由于公司违规营收和利润占比非常少,不具备重大性。虽然证监会的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对于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都会记录其中,作为中小投资者买股的参考,但投资者买股前并不一定会去查询,因此通报批评的实质影响可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