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和细化标准为行业企业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指明了方向。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任务目标中,与零售、餐饮行业相关的主要是以下几类:
一是不可降解塑料袋。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通知》明确,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指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二是一次性塑料吸管。2020年底,全国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但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三是一次性塑料餐具。2020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包括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此外,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也都与零售和餐饮行业的日常经营相关。《通知》中的细化标准充分考虑了行业实际和生产供应情况,既增加了政策的可操作性,也能保证政策稳步推进。
对于2020年底前要在部分地区和场所先行停止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已经开始采取积极行动,形成了一批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例如,很多商超为消费者提供无纺布环保购物袋,设计制作精美的环保购物袋甚至成了时尚;纸质购物袋替代塑料购物袋;一些书店采用简易的牛皮纸包裹取代购物袋;一些餐饮企业通过改造冷饮杯盖,用自带饮嘴的杯盖代替“吸管+杯盖”的组合,较好地替代了饮品的吸管功能等。
根据测算,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涉及的相关地区零售、餐饮领域,上述3类塑料制品的年消费量约30万吨。我国无纺布、纸、竹木等替代品的原料充足,可降解塑料的年供应量约有40万吨,应该说,替代产品产能可以满足消费需求。
零售、餐饮行业停止使用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将对传统的消费方式产生影响。传统的消费方式给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减少塑料污染,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每个企业、每个消费者应尽的社会责任。只要大家都积极参与,从身边小事做起,逐渐养成绿色消费习惯,就能推动塑料染污治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