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部分塑料制品。2020年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实施方案》明确,要进一步推进消费减量化行动,到2020年底,乌鲁木齐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针对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全区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设区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实施范围扩大至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全区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各设区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均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鼓励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置自助式、智慧化、共享式等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取代或租用装置等形式,引导和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积极创建绿色供应链,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新产品新模式规模化应用。同时提出,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