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南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指导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起草。《指南》起草工作,获得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生产企业等单位的支持,并通过网站、邮件、书面文件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审定,最终形成《指南》。
《指南》规定的可降解塑料标识分为文字标识和图形标识。文字标识应包括:产品类型(树脂、母料、专用料、膜、片材、盒、杯)、依据产品标准或降解测试方法标准、产品名称(降解环境条件+具体产品名称)、产品规格(长、宽、厚、重量)、材质等。
图形标识如下图所示。
可土壤降解;可堆肥化降解; 海洋环境降解
淡水环境降解;污泥厌氧消化;高固态厌氧消化
图形标识为带箭头循环圈、双“j”(降解拼音首字母)、材质缩写(如PBAT、PLA、PBS等)、六种降解环境名称(可选)、产品国家标准及产品名称组合而成的绿色笑脸图案,其含义是通过可降解塑料的使用,最终实现相应条件下完全降解而不污染环境的目的。带箭头循环圈体现了可降解塑料同样可以循环、回收再利用,即使被泄露到环境中可以完全降解而被环境所消纳。“jj”拟人形,采用左小右大的结构布局,体现了由小及老、人人爱护环境的设计理念。
《指南》规定的可降解塑料标识,可识别、通俗易懂,不仅是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降解性能的标识,也将为商家和用户采购时的识别依据,同时也是消费者在使用时知悉产品是否为可降解塑料的最直接手段,可以方便质量检验和提高监管效率。
下一步,为进一步规范可降解塑料的市场环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将组织行业企业,大力做好《指南》的推广实施,推动符合要求的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采用标识,组织商贸流通和餐饮企业按按照标准和标识要求进行供需衔接。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将加快制订修订可降解塑料制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可降解塑料标识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