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依据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对各污染物产生点进行了有效治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因此项目的建成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规定,兰州开元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塑胶模具生产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兰州开元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塑胶模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