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双牵头编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意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固体处处长温雪峰表示,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固废法加强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同时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了法律威慑力。
就如何落实《意见》要求,温雪峰透露,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工信、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动,加强塑料污染环境执法。同时,还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开展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温雪峰表示,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发改委选择代表性省份,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