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日召开的2020年长沙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及宣传动员部署会上获悉,被称为升级版“限塑令”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明确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新“限塑令”发布后,哪些塑料制品不能使用了?禁用后可以用什么来替代?为了减塑,我们应该怎样做?针对上述公众关心的问题,本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01
严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通告明确,对新建、改扩建塑料生产项目,在立项、能评、环评环节严格把关,对于禁止类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以及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等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意添加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和牙膏牙粉以及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02
强化塑料制品使用的管控
通告明确,到2020年底,县城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全县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建成区、旅游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县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03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通告明确,通过联盟集聚一批从事可降解塑料研发、生产、销售、回收再利用、标准制修订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加强政、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参与组建联盟专家委员会,做好可降解塑料产品报备及企业报备;支持配合市级开发“长沙市可降解塑料管理平台”,实施可降解塑料制品溯源管理;推动相关替代产品的地方标准制定及快速检测。
在县城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网购、物流等环节推广使用纸箱和可降解材料包装。引导农业生产应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产品。
04
加强废塑料回收和清运
通告明确,鼓励塑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机关“四进绿色行动”,推动电商外卖平台、保洁公司、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建立一批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绿色回收站点,通过“互联网+回收”的模式,健全完善回收网络体系,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区、商业街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适当增加分类投放设施和清运频次,强化废弃物材质鉴定和打包管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塑料再生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