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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0-12-17 304
导读

近日,《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正式印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成

 近日,
 
《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正式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方案》明确成都将具体实施
 
以下十项行动
 
十项行动
 
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产、禁售行动
 
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用、限用行动
 
实施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行动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科技支撑行动
 
实施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行动
 
实施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行动
 
实施塑料污染监管执法行动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制度保障行动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行动
 
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组织机制强化行动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
 
在部分区域、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
 
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有力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
 
到2025年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研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内容请看文件全文
 
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本行动方案。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针对塑料制品种类较多的实际,坚持分类施策,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充分考虑各区域、各领域特点,分阶段确定实施路径,稳妥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坚持科技支撑,循环利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形成塑料减量、回收规范和循环利用的新模式。
 
——坚持多元共治,全民参与。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
 
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在部分区域、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有力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研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产、禁售行动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各区(市)县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市)县政府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二、实施部分塑料制品禁用、限用行动
 
(一)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
 
(二)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城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含县级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水杯、垃圾袋,客房禁止使用带一次性塑料包装的洗漱用品、塑料洗衣袋,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
 
(四)快递塑料包装。到2020年底,全市邮政业力争实现“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加快建设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按照规范封装操作的比例、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三、实施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行动
 
(一)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塑料替代产品推广。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推广生鲜产品使用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加强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推广秸秆覆盖、果园生草覆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结合农艺措施试验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探索建立应用推广模式。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情况。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企业要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支持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包装。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推进邮政业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四、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科技支撑行动
 
(一)强化塑料领域科技研发。开展河湖水体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等研究。加大塑化剂降解、微塑料高效清除、废旧塑料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研发面向不同用途的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的性能。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再生塑料质量控制相关标准和规范。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参与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严格执行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绿色产品技术推广。支持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督导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支持我市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五、实施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行动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剩余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沿线、坑塘沟渠、荒山荒坡塑料废弃物清理处置,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防止道路运输过程中塑料垃圾脱落、扬撒,严厉处罚随意倾倒塑料垃圾的行为。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实施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行动
 
(一)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合理规划建设塑料制品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和网点。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在公共机构、写字楼、机场、车站、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设施投放数量,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塑料回收体系、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回收处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城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托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促进项目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化产业化,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焚烧量和填埋量。探索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领域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回收废弃塑料制品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有限度地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实施塑料污染监管执法行动
 
(一)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凡属于禁塑范围的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得办理供地、备案、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二)严格监督执法。充分发挥12345、12369等平台在塑料污染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对塑料污染治理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以及虚标、伪标等行为。强化邮政业生态环保工作评价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封装操作相关要求。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制度保障行动
 
(一)落实支持政策。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可降解塑料制品采取差异化产业政策,引导更多资金支持中小型创新企业发展。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为设施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创造条件。鼓励探索 “公众限塑积分奖励”“商超限塑价格调节”“购物筐(车)低价租赁”等模式,引导社会各界禁限塑料制品。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大对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公共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
 
(二)健全法规制度。适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开展企业绿色管理评价和商品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采取差别化管理措施。完善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的制度设计,健全监管手段和措施,明确快递企业关于快递包装使用行为的责任。健全可降解塑料制品检测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九、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行动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深入开展塑料污染防治“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行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塑料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重复使用布袋、环保购物袋等替代塑料袋。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等机构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发挥禁限塑示范引领作用。以举办成都2021年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为契机,秉持“绿色办会”理念,制定并组织实施大运会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做出示范。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在大运会竞赛场馆、签约酒店、服务场所等相关领域和办赛环节严格禁止使用;在不影响赛会举办和公众观赛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塑料制品使用;积极推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在大运会的场景应用,带动提升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大运会执委会
 
十、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组织机制强化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存在的重点问题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问责。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工作机制。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市级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机制全体会议,总结全市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议定事项,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级相关部门
 
注释:
 
1.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是指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2.不可降解塑料袋
 
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指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3.一次性塑料餐具
 
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一次性塑料餐具是指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指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在挤出机中经过高温加热熔融后加入发泡剂(丁烷)等进行挤出拉片,将片材收卷后在通风潮湿的环境中放置养生后再进行二次加热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种餐饮具如快餐盒、汤碗、方便面碗、生鲜托盘等。
 
5.城市建成区
 
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发展情况,结合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需要,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包括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和新津区,以及各区根据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际需要划定的区域。城市建成区范围根据本市城市建设情况适时调整。
 
6.瘦身胶带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126号)和《快递封装用品》(GB/T 16606)等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瘦身胶带”是指宽度小于45mm的胶带。使用“瘦身胶带”有利于推动快递包装的绿色减量化,杜绝过度包装,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
 
7.一次性塑料用品(宾馆用)
 
指以塑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宾馆一次性用品,包括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等。
 
8.秸秆覆膜餐盒
 
指从农作物秸秆中提取纤维原料制作的一次性可降解餐盒,具有生产过程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用完后容易回收、易处置、易消纳等特点,是一种新型的环保餐具。
 
9.果园生草覆盖技术
 
是一项能提高土壤肥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果实质量的土壤管理技术,现在主要以人工生草的方法进行覆盖。
 
10.一次性中性笔
 
一次性中性笔是一次性中性墨水圆珠笔的简称,其笔芯、笔杆等大多由塑料制成。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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