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今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结合职能职责,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夯实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落实责任清单,采取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加强检测等具体工作措施,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和塑料污染的危害。
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禁销售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对化妆品中塑料微珠等日化产品进行检查,鼓励引导企业快递包装绿色转型。2023年以来,共检查全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08户次,责令整改43户。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排查,经排查,我市无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暂无网络销售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等相关商品的平台内经营者。
强化监督抽检。2023年,先后投入20万元经费,加大对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共抽检商超、门店、农资公司等销售的塑料购物袋40批次、农用地膜5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5批次,全部合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扎实做好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后处理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干净商洛”创建活动,以餐饮门店为重点对象,在辖区开展餐饮行业“禁用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集中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5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568家,发现问题并现场整改196家。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非标、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等产品。结合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查处了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