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33,750股的比例为0.6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40元/股,最低价为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2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33,750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35元/股,最低价为10.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33,750股的比例为0.6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40元/股,最低价为8.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2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