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环境 | 码头,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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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度 | 8-20 |
起重量 | 1-40t |
是否可定制 | 是 |
品牌 | 隆盛达 |
型号 | DLQ25-18 |
所在地区 | 江苏无锡 |
DLQ起重机起重基本性能
本厂生产的电动起重机分电动轮胎式起重机和固定式起重机,电动轮胎式用DLQ表示。电动轮胎式起重机流动性大用于牵引到堆场、码头等各个作业场地;如在内河或港口前沿码头固定作业**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拆下轮胎式起重机上转台部分安装到固定座上即可,使用性能与轮胎式起重机性能一样。
DLQ8型电动轮胎式起重机是标准臂9米,**小幅度3米(75°),额定起重量是8吨,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可延长至12或15米臂长,但臂长、幅度的变化,起重量也随着变化。(见起重特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UDC621.86中的起重机械**大系列GB783-87中的定义指出:
1.1**大起重量: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吊起的**大额定起重量。
1.2超定起重量:起重机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质量的总和。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起重机械标准汇编及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计手册,第二页起重量一页中的技术依据起重量的表系。臂架型起重机随着工作条件(如幅度、臂架长度、有无支腿等)不同,起重量是不等的。
轮胎式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为使用基本臂和支腿条件下,在规定的**小幅度时的起重量,也称为是**大起重量。对于不同幅度和同一幅度不同臂长而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起重力矩采用一组曲线表